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見表1-1。
表1-1 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一覽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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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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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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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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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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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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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鉛酸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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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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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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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產生點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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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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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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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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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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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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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酸蓄電池簡介:
本項目收集的鉛酸蓄電池主要為起動起停電池等。鉛酸蓄電池電極主要由鉛及其氧化物制成,電解液是硫酸溶液的一種蓄電池。放電狀態下,正極主要成分為二氧化鉛,負極主要成分為鉛;充電狀態下,正負極的主要成分均為硫酸鉛。

PbO2 + 2H2SO4 + Pb PbSO4 + 2H2O + PbSO4
放電時正極板的二氧化鉛和負極板的海綿狀鉛與電解液中的硫酸反應生成硫酸鉛電解液中的硫酸濃度降低。充電時硫酸鉛通過氧化還原反應分別恢復成二氧化鉛和海綿狀鉛電解液中的硫酸濃度增大。在充電末期電池充滿電后繼續充入的電量將導致電解液中水的分解,為防止因過充電導致水分解而引起電解液的減少要實現電池的密封電池密閉設計的關鍵解決問題是實現充電過程產生的氧氣能夠迅速與負極板上充電狀態下的活物質發生反應變成水結果基本沒有水份的損失。本項目回收的廢鉛酸蓄電池,均需電
池完全放電。
表1-2 鉛蓄蓄電池構成
主要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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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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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比例(重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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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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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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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O4,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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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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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酸液,充足電電解液中硫酸重量比 35~38%,完全放電后電解液中硫酸重量比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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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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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SO4,Pb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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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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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電后、正負極填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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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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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b,Pb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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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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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負極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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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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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聚乙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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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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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負極極板間防止短路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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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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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ABS 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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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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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外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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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中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 PbSO4、Pb、PbO2、H2SO4,有毒有害物質性質詳
見表1-3。
表1-3 鉛酸蓄電池中有毒有害物質性質表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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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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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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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
(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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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灰白色質軟的粉末,切削面有光澤,延性弱展性強;熔點:327℃;沸點:1620℃;相對密度(水=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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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50:70mg/kg(大鼠經靜脈)中等毒性;損害造血、神經、消化系統及腎臟。短時接觸大劑量可發生急性鉛中毒,表現類似重癥慢性鉛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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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鉛
(Pb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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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棕褐色結晶或粉末;熔點:290℃;相對密度(水=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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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50:200mg/kg(豚鼠腹膜內注射)中等毒性;損害造血、神經、消化系統及腎臟。職業中毒主要為慢性。短時接觸大劑量可發生急性或亞急性鉛中毒,表現類似重癥慢性鉛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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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鉛
(PbS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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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單斜或正交晶體;熔點 1170℃,密度6.2克/厘米3;微溶于水,溶解度為0.0041克/100 克水(20℃)。硫酸鉛幾乎不溶于稀的強酸溶液,能溶于較濃的硫酸溶液、乙酸銨溶液和強堿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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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造血、神經、消化系統及腎臟。職業中毒主要為慢性。短時接觸大劑量可發生急性或亞急性鉛中毒,表現類似重癥慢性鉛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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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
(H2S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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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量 98.08,純品為無色透明油狀液體,無臭,蒸汽0.13kPa(145.8℃),熔點10.5℃,沸點:330.0℃,相對密度(水=1)1.83;相對密度(空氣=1)3.4,與水混溶,化學性質穩定,為酸性腐蝕品,用于生產化學肥料,在化工、醫藥、塑料、染料、石油提煉等工業也有廣泛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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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LD50:2140mg/kg(大鼠經口);LC50:510mg/m3,2小時(大鼠吸入);320mg/ m3,2小時(小鼠吸入)。工作場所空氣中有毒物質容許濃度: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 1mg/ m3,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 2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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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見表1-4。
表1-4 本項目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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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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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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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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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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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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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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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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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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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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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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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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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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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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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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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轉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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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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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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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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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酸、耐腐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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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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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
|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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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車輛
|
--
|
輛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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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收集廢鉛酸蓄電池,車內設置耐酸槽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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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程內容及規模
1.5.1項目由來
近年來,隨著汽車摩托、電動自行車、電力照明等應用領域的快速發展,廢鉛蓄電池的產生量也隨之增加。廢舊鉛酸蓄電池含有毒有害物質如果隨意拋置,其泄漏產生的重金屬廢液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且極度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加強我國廢鉛酸蓄電池的回收及再生管理工作顯得尤為必要。
根據國辦發[2016]99號頒發《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通知精神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印發《浙江省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蘭溪巨江環保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依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 年修訂)要求,建設5萬噸廢鉛酸蓄電池收集和轉移項目。該項目僅進行廢舊鉛酸蓄電池的收集、暫存,不涉及生產、拆解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
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82號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建設項目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部令第44號,2018年4月28日修正),建設項目屬于“三十四、環境治理業—100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利用及處置中的其他項目”,應該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我單位受蘭溪巨江環保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委托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環評單位接受委托后,踏勘現場和收集項目有關資料,并依照相關規定編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供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管理。
1.5.2項目概況
①建設項目名稱:5萬噸廢鉛酸蓄電池收集和轉移項目
②建設單位:蘭溪巨江環保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③建設性質:新建
④建設地點: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游埠鎮巨江大道1號
⑤占地面積:1500m2,其中建筑面積500m2
⑥投資總額:總投資1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占總投資的8.68%
⑦建設規模:5萬噸廢鉛酸蓄電池收集和轉移。要求企業嚴格執行《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GB/T37281-2019)中關于“暫時貯存量不應超過10噸、集中貯存時間不應超過1年”、《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09)中關于“廢舊鉛酸蓄電池暫存時間最長不能超過60天,長期貯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 1 年”的規定,以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等其他相關規定。
⑧勞動定員與工作制度:項目勞動定員10人,年工作320天,每天工作8小時。
1.5.3項目建設內容
【給水】本項目生活用水、生產用水由市政給水管網供給。
【排水】本項目范圍內的排水體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項目廢水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配套的厭氧等預處理后排入工業區污水管網,入蘭溪市游埠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經污水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A標準后最終排入衢江。
【供電】接自市政電網。
本項目建設內容見下表。
表1-5 項目建設內容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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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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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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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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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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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好廢鉛酸蓄電池存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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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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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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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損廢鉛酸蓄電池存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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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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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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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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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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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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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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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2
|
--
|
裝卸區
|
1000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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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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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臺,貨物過磅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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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位于室內,1臺位于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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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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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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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配車輛進行廢鉛酸蓄電池的收集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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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自配車輛收集運輸廢鉛酸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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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有資質運輸單位負責廢鉛酸蓄電池的轉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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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委托有資質運輸單位將廢鉛酸蓄電池轉運至下游危廢處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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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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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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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萬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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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電網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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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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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總量128.0333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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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來水管網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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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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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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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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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糞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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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經配套的厭氧等預處理后排入工業區污水管網,入蘭溪市游埠鎮污水處理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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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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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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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微負壓排氣系統,廢氣經過堿噴淋裝置處理后經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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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噪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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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振隔聲、距離衰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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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固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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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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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廢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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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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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浙江巨江電源制造有限公司現有危廢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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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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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鉛酸蓄電池倉儲區域地面采用耐酸水泥+環氧樹脂+環氧地坪漆進行防滲,使滲透系數不大于 10-7cm/s;設計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小于 C30,抗滲等級不應小于P8,且水池的內表面應涂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或噴涂聚脲等防水涂料;導流溝設計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小于C30,抗滲等級不應小于P8,厚度不應小于 150mm,且導流溝的內表面應涂刷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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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
風險
|
事故應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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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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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浙江巨江電源制造有限公司現有事故應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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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解液收集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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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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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滲、防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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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霧報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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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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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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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報警器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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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應急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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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生石灰、鏟子、空桶、砂土包、擋板及安全防護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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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物質及時補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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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貯存
(1)本項目貯存情況
本項目倉儲方案詳見表1-6。
表1-6 項目收集、暫存一覽表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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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廢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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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周轉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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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暫存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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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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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運輸
單位
|
處置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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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舊鉛酸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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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49
900-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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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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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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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游埠鎮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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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江電源制造有限公司和巨江電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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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溪市長鷹化工有限公司和宿遷市鴻旭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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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華瑞電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蘇新春興再生資源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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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貯存能力分析
根據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鉛蓄電池再生及生產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號):“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為危險廢物的廢電池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因此,廢鉛酸蓄電池屬于危險廢物。
根據《電池廢料貯運規范》(GB/T26493-2011)要求:“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電池廢料,對于不同組別采用分離貯存,同一組別采用隔離貯存”。本項目主要收集廢舊鉛酸蓄電池,屬于危險物品,且屬于同一組別(均為鉛酸蓄電池),因此需采用隔離貯存的方式進行貯存。
本項目設1個完整廢電池貯存區和1個破損廢電池貯存區,貯存方式按《電池廢料貯運規范》(GB/T26493-2011)中表 2 要求進行設計,詳見表1-7。
表1-7 《電池廢料貯運規范》中隔離貯存方式要求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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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存方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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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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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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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單位面積的貯存量/(t/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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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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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貯存區最大貯存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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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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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存區間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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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
4
|
通道寬度/m
|
1~2
|
5
|
墻距寬度/m
|
0.3~0.5
|
注:(GB/T26493-2011)中關于隔離貯存定義為:“在同一房間或同一區域內,不同的物料之間分開一定距離用通道保持空間的貯存方式。”
根據(GB/T26493-2011)隔離貯存平均單位面積的貯存量為1.5~2.0t/m2,本環評取最小1.5t/m2計,項目滿負荷運轉時年中轉廢鉛酸蓄電池5萬t,年工作時間320d,平均每天中轉鉛酸蓄電池156.25t,中轉的156.25t廢舊鉛酸蓄電池全部入庫登記需占地面積 104.69m2,而規范要求廠區內廢鉛酸蓄電池最大貯存量不超過10t,貯存10t廢鉛酸蓄電池需占地面積6.7m2,遠遠小于本項目倉儲區面積(400m2),項目貯存能力滿足最大貯存量要求。
(3)貯存管理
項目回收的廢舊鉛酸蓄電池貯存區采用全封閉設計,只留有一個進出口,且運輸車輛均在項目專用停車位,進廠后的完整廢舊鉛酸蓄電池由叉車運至裝卸區分揀,為防止叉車操作導致二次破損泄漏事故發生,破損鉛酸蓄電池由人工直接搬運至破損區進行貯存。完整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出廠時,直接由叉車運至車輛內,破損部分則由人工搬運至運輸車輛內,不在露天進行裝卸物品。廢舊鉛酸蓄電池暫存倉庫門口張貼危險廢物標志。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等環保規范要求,對倉庫進行防腐、防滲改造。
項目廢舊鉛酸蓄電池倉庫設置獨立的破損電池貯存區。收集車在回收運輸廢舊鉛酸蓄電池時,先進行辨別,如發現電池泄漏則用耐酸密閉容器封裝后運回,破損的廢舊鉛酸蓄電池以及因鉛酸蓄電池破損而滲漏的電解液均貯存在專用具蓋密封耐酸容器中,存放在指定區域,須及時委托有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收集到的泄漏電池廢液用密閉容器封裝后和其他危險廢物一起存放于危險廢物暫存間中。
公司倉庫管理員做好回收廢舊鉛酸蓄電池的進出記錄工作。進、出庫記錄上注明廢舊鉛酸蓄電池類別、組別、名稱、來源、數量、重量、完好程度、出入庫日期、存放位置及接受處置單位名稱。
1.5.5暫存倉庫設計
為滿足廢舊鉛酸蓄電池暫存要求,擬建項目需對現有倉庫進行改造,主要包括改造(拆除)現有倉庫地坪,封閉除了出入口之外的其他門窗,建設事故應急池、電解液收集池、安裝廢氣處理裝置等。廢物貯存地點設置有明顯的安全標識。倉庫窗戶全部采用密閉不開啟式窗,通過控制倉庫門口斷面風速來維持廠區內微負壓狀態,并設置通風系統和排氣系統。
總體而言,除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按照丙類2項倉庫對現有倉庫進行防火設計以外,用以存放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表面無裂縫。還需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基礎必須防滲,防滲層至少1米厚黏土層(滲透系數≤10-7厘米/秒),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cm/s”。廢電池倉儲區地坪、事故應急池、電解液收集池均采用與危廢相容的耐酸水泥(防腐層)+環氧樹脂(隔離層)+環氧地坪漆(面層)進行防滲、防腐處理。同時,車間四周墻裙均涂環氧樹脂涂料防滲,縫隙處均做密封。通過上述措施使防滲層滲透系數≤10-10cm/s。企業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廠區地坪、事故應急池、電解液收集池等的防滲層。
根據《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09)對廢鉛酸蓄電池貯存車間要求,整個倉庫作為貯存倉庫,僅在廠區東面設置一個出入口,平時門窗封閉,僅在貨物裝卸時開啟大門,貯存倉庫內的各貯存區只能設置一個出入口,其必須設置微負壓排氣系統等。項目廢舊鉛酸蓄電池貯存庫內各貯存區獨立封閉,其中完整廢電池貯存區設置微負壓排氣系統,破損廢電池貯存區設置微負壓排氣系統+堿噴淋裝置,室內廢氣經管道收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更新室內空氣。
1.5.6場地建設相關要求
本項目收集的廢舊鉛酸蓄電池為危險廢物,貯存區建設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
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電池廢料貯運規范》(GB/T26493-2011)、關于發布《鉛蓄電池再生及生產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號)、《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09)及《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GB/T37281-2019)等相關要求進行施工建設,詳細要求如下: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單】:
(1)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倉庫式)的設計原則
①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
②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③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
表面無裂隙。
⑤應設計堵截泄漏的裙腳,地面與裙腳所圍建的容積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儲
量或總儲量的五分之一。
⑥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必須分開存放,并設有隔離間隔斷。
(2)危險廢物的堆放
①基礎必須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滲透系數≤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厘米/秒。
②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地面承載能力確定。
③襯里放在一個基礎或底座上;襯里要能夠覆蓋危險廢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
范圍;襯里材料與堆放危險廢物相容。
④應設計建造徑流疏導系統,保證能防止25年一遇的暴雨不會流到危險廢物堆里。
(3)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安全防護方面
①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都必須按GB15562.2的規定設置警示標志。
②貯存場所及設施應配備通訊設備、照明設施、安全防護服裝及工具,并設有應急防護設施。
③貯存場所及設施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理。
(4)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運行與管理
①從事危險廢物貯存的單位,必須得到有資質單位出具的該危險廢物樣品物理和化學性質的分析報告,認定可以貯存后,方可接收。
②危險廢物貯存前應進行檢驗,確保同預定接收的危險廢物一致,并登記注冊。
③不得接收未粘貼符合 4.9 規定的標簽或標簽沒按規定填寫的危險廢物。
④盛裝在容器內的同類危險廢物可以堆疊存放;每個堆間應留有搬運通道。
⑤危險廢物產生者和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經營者均須作好危險廢物情況的記錄,記錄上須注明危險廢物的名稱、來源、數量、特性和包裝容器的類別、入庫日期、存放庫位、廢物出庫日期及接收單位名稱。危險廢物的記錄和貨單在危險廢物回取后應繼續保留三年。
⑥必須定期對所貯存的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及貯存設施進行檢查,發現破損,應及時采取措施清理更換。
⑦泄漏液、浸出液必須符合 GB8978 的要求方可排放,氣體導出口排出的氣體經處理后,應滿足 GB16297 和 GB14554 的要求。
【《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
(1)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在收集、貯存、運輸危險廢物時,應根據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許可證核發的有關規定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險廢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內部自行從事的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活動應遵照國家相關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確保該過程的安全、可靠。
(2)危險廢物轉移過程應按《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執行。
(3)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單位應建立規范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培訓制度,定期針對管理和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應至少包括危險廢物鑒別要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危險廢物包裝和標識、危險廢物運輸要求、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方法等。
(4)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單位應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編制可參照《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指南》,涉及運輸的相關內容還應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針對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過程中的事故易發環節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5)危險廢物的收集應根據危險廢物產生的工藝特征、排放周期、危險廢物特性、廢物管理計劃等因素制定收集計劃。收集計劃應包括收集任務概述、收集目標及原則、危險廢物收集量估算、收集作業范圍和方法、收集設備與包裝容器、安全生產與個人防護、工程防護與事故應急、進度安排與組織管理等。
(6)危險廢物的收集應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內容至少應包括適用范圍、操作程序和方法、專用設備和工具、轉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應急防護等。
(7)危險廢物內部轉運作業應滿足如下要求:
a.應綜合考慮廠區的實際情況確定轉運路線,盡量避開辦公區和生活區。
b.應采用專用的工具,危險廢物內部轉運應參照附錄 B 填寫《危險廢物廠內轉運記錄表》。
c.內部轉運結束后,應對轉運路線進行檢查和清理,確保無危險廢物遺失在轉運路線上。
(8)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選址、設計、建設、運營管理應滿足 GB18597、GBZ1、GBZ2的有關要求。
(9)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應配備通訊設備、照明設施和消防設施。
(10)貯存危險廢物時應按照危險廢物的種類和特性進行分區貯存,每個貯存區域之間宜設置擋墻間隔,并應設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揚塵裝置。
(11)廢棄危險化學品貯存應滿足 GB1560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防治辦法》的要求。同時應充分考慮防盜要求,采用雙鑰匙封閉式專人管理,且有專人24小時看管。
(12)危險廢物貯存期限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
(13)危險廢物貯存設施的關閉應按照 GB18597 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電池廢料貯運規范》(GB/T26493-2011)】:
(1)凡漏液的電池必須放置在耐酸的容器內;
(2)電池廢料的貯存設施應按 GB18597、GB18599 的有關規定進行建設和管理;
(3)電池廢料貯存容器的尺寸不做統一要求,但應滿足不同貯存方式的貯存量要求。
(4)廢鉛酸蓄電池的貯存設施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貯存點必須有耐酸地面隔離層,以便于截留和收集任何泄漏液體;
②應有足夠的廢水收集系統,以便收集溢出的溶液;
③應設有適當的防火裝置。
【關于發布《鉛蓄電池再生及生產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和《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年第82號)】:
(1)廢電池應分類貯存,禁止漏天堆放。破損的廢電池應單獨貯存。貯存場所應定期清理、清運。
(2)廢鉛蓄電池的貯存場所應防止電解液泄漏。廢鉛蓄電池的貯存應避免遭受雨淋水浸。
【《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09)】:
(1)廢鉛酸蓄電池貯存設施要求
①貯存點應防雨,必須遠離其他水源和熱源。
②貯存點應有耐酸地面隔離層,以便于截留和收集廢酸電解液。
③應有足夠的廢水收集系統,以便溢出的溶液送到酸性電解液的處理站;
④應只有一個入口,并且在一般情況下,應關閉此入口以避免灰塵的擴散;
⑤應具有空氣收集、排氣系統,用以過濾空氣中的含鉛灰塵和更新空氣;
⑥應設有適當的防火裝置。
⑦作為危險品貯存點,必須設立警示標志,只允許專門人員進入貯存設施。
⑧應設立負壓排氣系統。
(2)廢鉛酸蓄電池的暫時貯存設施可以以銷售單位庫房作為暫存庫,但暫存庫的設計應符合上述安全防護要求,并防止電解液泄漏,嚴格控制環境污染。禁止將廢鉛酸蓄電池堆放在露天場地,避免廢蓄電池遭受雨淋水浸。
(3)應避免貯存大量的廢鉛酸蓄電池或貯存時間過長,貯存點應有足夠的空間,暫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0天,長期貯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
【《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GB/T37281-2019)】:
(1)貯存場所
①應按GB15562.2的規定設立警示標志,禁止非專業工作人員進入。
②地面應進行耐酸防滲處理。
③應配備相應的廢電池存放裝置、耐酸塑料容器以及用于收集廢酸的裝置。
④應防雨,配備防火設施并設置防火標志。
⑤貯存場所應按照GB18597的有關要求建設和管理。
⑥貯存規模應與貯存場所的容量相匹配,貯存場所面積應不小于500m2,廢電池貯存時間不應超過1年。
⑦貯存場所應劃分裝卸區、暫存區、完整廢電池存放區和破損廢電池存放區,并做好標識。
⑧貯存場所應有廢水收集系統,以便對搬運過程廢電池溢出的液體進行收集。
(2)貯存要求
①應有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或者技術規范要求的包裝工具,暫存和集中貯存設施、設備。
②應制定廢電池集中貯存管理辦法、操作規程、污染防治措施、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相關制度和辦法。
③運輸的廢電池應先進入裝卸區,采用叉車進行裝卸,然后由叉車運至地磅計量稱重,稱重后經叉車運入暫存區,然后對廢電池狀態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④對檢查完畢的廢電池進行分類存放,碼放整齊。
⑤收集的溢出液體應運至酸性電解液的處理站,不得自行處置。
⑥禁止擅自傾倒電解液,拆解、破碎、丟棄廢電池。
⑦貯存標志、貯存記錄、安全防護和污染控制等內容參照GB/T26493有關規定執行,貯存記錄至少保存3年。
綜上所述,本項目倉庫改造設計施工過程中應采取耐腐蝕硬化地面、氣體的收集凈化裝置、廢液收集池和導流溝等措施,滿足上述規范標準的要求。
1.5.7收集運輸要求及去向
(1)廢舊鉛酸蓄電池收集
本項目收集的廢舊鉛酸蓄電池為危險廢物,應按照《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09)、《廢鉛酸蓄電池回收技術規范》(GB/T37281-2019)等相關要求進行收集,詳細要求如下:
①廢鉛酸蓄電池的收集和運輸人員應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耐酸工作服、專用眼鏡、耐酸手套等,防止收集和運輸過程中對人體健康可能產生的潛在影響。
②收集、運輸、貯存廢鉛酸蓄電池的容器應根據廢鉛酸蓄電池的特性而設計,不易破損、變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滲漏、擴散,并耐酸腐蝕。裝有廢鉛酸蓄電池的容器必須粘貼符合GB 18597中附錄 A 所要求的危險廢物標簽。
③廢鉛酸蓄電池運輸前,產生者應當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進行合理包裝,防止運輸過程出現泄漏。不得擅自傾倒、丟棄廢鉛酸蓄電池中的電解液。
④廢鉛酸蓄電池有電解液滲漏的,其滲漏液應存貯在耐酸容器中。
⑤收集、貯存、運輸、轉移廢電池的裝置應根據廢電池的特性而設計,具有不易破損、變形、絕緣,能有效防止滲漏、擴散,并耐酸腐蝕特性。裝有廢電池的裝置應按照GB 18597的要求粘貼危險廢物標簽,禁止在收集、貯存、運輸、轉移過程中擅自傾倒電解液,拆解、破碎、丟棄廢電池。
本項目在收集點收集的廢鉛酸蓄電池放置于耐酸耐腐容器中,外面粘貼符合GB18597 中附錄 A 所要求的危險廢物標簽,由企業專用運輸車運至廠區,運輸車輛設置防淋擋護,存放電池的耐酸耐腐的容器放于耐酸槽體上,一旦存放電池容器出現泄漏,電解液不會泄漏流出車外污染沿途環境。
由各收集點收集的鉛蓄電池,入廠后鉛蓄電池先采用塑料薄膜纏繞包裝后放入周轉箱內,破損鉛酸蓄電池則放入耐酸耐腐容器中。
(2)廢舊鉛酸蓄電池運輸
根據《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中規定:“危險廢物運輸應由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按照其許可證的經營范圍組織實施,承擔危險廢物運輸的單位應獲得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危險貨物運輸資質”。并根據《電池廢料貯運規范》(GB/T26493-2011):“鉛酸蓄電池采用公路或鐵路運輸”。
本項目收集的廢鉛酸蓄電池委托有資質單位危險品運輸車由本公司運輸至新鄉市華瑞電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蘇新春興再生資源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最終處置,主要采用高速公路運輸的方式。在運輸前完整電池采用塑料薄膜和周轉箱進行包裝,破損電池放入耐酸、耐腐容器中以防電池電解液泄漏。外面粘貼符合 GB18597 中附錄 A 所要求的危險廢物標簽,委托有資質運輸單位運輸專用車輛運輸,運輸車輛設置防淋擋護,車輛上鋪設耐酸大槽體,一旦存放電池出現泄漏,電解液不會泄漏流出車外污染沿途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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